泸州市老酒协会发起人:
你们关于成立泸州市老酒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决定准予泸州市老酒协会成立登记。业务主管单位为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。
泸州市老酒协会成立登记后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,为宗旨作出积极贡献。
泸州市老酒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,接受年度检查。
泸州市老酒协会的印章式样、银行账号,应及时报我局备案。
此复。
泸州市民政局
2025年09月30日